按照《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“高层次人才招聘”(第二批)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及《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“高层次人才招聘”(第二批)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要求,张博超同志经考察、体检合格,拟聘用为淄博市文学创作室工作人员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2年1月14日--1月24日。
张博超,男,身份证号370******4,1993年8月出生,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贵州财经大学会计专业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,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,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,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。
受理部门:
淄博市人社局事业科:0533-2791826
淄博市文联直属机关党委:0533-3170041
